用户名: 密码: 忘记密码  免费注册 订阅《铁军》  订阅《铁军·国防》 设为首页  加入收藏  官方微博

您的位置: 首页 >  新四军小知识 >  No.94 工商业和金融工作


No.94 工商业和金融工作


    华中抗日根据地处于日伪包围之中,斗争激烈,环境艰险。在分散的农村和敌后环境下,要发展大工业是极其困难的。各战略区从实际出发,注重建立一些小工厂,发展小型公营工业和合作工业,解决军需民用物品,改善人民的生活。根据地内,先后建有织布厂、弹棉花厂、染布厂、被服厂、皮革厂、肥皂厂、香烟厂、面粉厂、榨油厂、造纸厂、印刷厂等。公营工业的发展,促进了合作事业的发展。1941年春,淮南抗日根据地在天长县钢城创办了“新群烟草公司”,生产著名的“飞马牌”香烟,不仅解决了根据地军民的需要,而且还支援了友邻根据地,同时打人芜湖、南京、镇江、常州、无锡等敌占城市。华中各战略区对个体手工业采取扶植、奖励和引导的方针,积极创造条件,促其恢复和发展。各战略区给农民提供贷款,扩大种棉种麻的面积,增产纺织原料,鼓励发展农村手工纺织业,农户生产自纺自织自染的土布,满足军民的需要。手工纺织业的恢复和发展,不仅打破了日伪的经济封锁,活跃了市场,增加农民收入,改善了人民生活,而且为坚持抗战的新四军及党政机关、学校、团体,提供了必要的被服及各种军用物资,为支援抗日作出贡献。

   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,日军对华中一方面采取严厉的封锁政策,一方面对根据地农产品的输出积极吸收,使根据地农业生产成为它的附庸品和掠夺对象。为了保护抗日根据地的物质资源,发展生产,保证供给,繁荣市场,稳定金融,华中根据地实行“对内自由贸易,对外统制”的贸易政策。在根据地内部,以发展公营商业为主,同时保护私营商业,但限制商业资本的过分剥削,取缔奸商,反对投机倒把。对外贸易方面,禁止一切奢侈品及非必需品的输入与根据地必需品的输出,奖励根据地必需品的输入与根据地多余物品的输出。

    为了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,抗日民主政府还实行进出口物资管制,开展以货易货的贸易政策,保障根据地所需物资的供给。敌人占领城市和交通线,控制工业品,抗日民主政府以农村为根据地,控制农副产品,特别是控制着粮、棉、油、猪等敌人最需要的主要生活物资,与敌人展开反经济封锁的斗争。

    华中根据地为了排斥伪币、保护物资、活跃金融、扶植生产和繁荣经济,建立了独立的金融机构,广大农村和城市先后使用过抗币和华中币。19414月,根据新四军军部的决定,在盐城成立了江淮银行。这是华中抗日根据地成立最早的一所银行。在如东栟茶镇成立了江淮银行苏中分行,建立印钞厂。为适应抗日战争的需要,各战略区成立地方银行。当抗战进入最后阶段的时候,对敌经济斗争日益激烈。194581日,新四军政治部命令,在盱眙县张公辅成立华中银行,并授权发行统一的华中币。华中各战略区原设立的地方银行,一律改组为华中银行所属的分行。